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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O日報
在造船周期紅利中狂奔三年之後,漢盛(上海)海洋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7291,下稱「漢盛海裝」)走到了北交所門口,9月10日接受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議。
IPO日報注意到,漢盛海裝業績連續翻番式增長,但在第二輪問詢中,面臨着北交所衆多「直擊要害」式追問,涉及從「業績增長真實性」到毛利率與可比公司的背離等問題。

張力製圖
變身「訂單發動機」的前員工
漢盛海裝是一家海洋裝備製造企業,主營海洋船舶與海工水資源、環保設備(造水機、淡水系統、焚燒爐、EGR洗滌水處理系統、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等),產品獲全球九大船級社及USCG認證,客戶覆蓋中國造船十強全部、全球造船集團十強中的八家,總部位於上海張江、生產基地設於江蘇啓東,並在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設有子公司。
2023年至2025年(下稱「報告期」),漢盛海裝實現營業收入1.95億元、2.98億元、3.84億元,營收累計增長96.9%;歸母淨利潤4430.3萬元、8212.53萬元、9868.44萬元,淨利累計增長122.7%,複合增速分別為40.32%和49.25%,呈現出高成長性。
但是,漢盛海裝增速出現下滑跡象,這種「高增長能否持續」成為一個疑問。
2026年上半年,公司營收20954.36萬元、按年增長25.51%,淨利潤5052.11萬元、按年僅增長14.73%,扣非淨利潤增加12.82%。
此外,漢盛海裝2026年1–9月預計淨利潤7500萬–8100萬元,按年增速進一步放緩至6.26%–14.76%。公司自身亦在招股書中將「業績高速增長態勢不可持續」列為重大風險提示。
更值得關注的是,北交所在二輪問詢的第一個問題就直指「業務模式合理性及業績增長真實性」。這一監管關注的焦點,是一家由前員工控制的居間商網絡。
據問詢回覆披露,一名2011年5月至2021年3月任銷售工程師的前員工,離職前三年業績與年薪均低於銷售人員人均水平;離職後,由其配偶及朋友2020年8月設立的山東長歌,經該前員工2021年7月取得實際控制後,開始為漢盛海裝提供居間服務,也就是為設備製造商漢盛海裝與下游客戶船廠或船東之間牽線搭橋、促成訂單,並按照促成訂單的合同金額和約定費率向漢盛海裝收取居間費(佣金);2023年3月,專為適配美元結算而設的香港長歌加入。報告期內,兩家居間商合計為漢盛海裝引入山東區域造船及海工客戶收入2843.08萬元、2793.24萬元、4676.62萬元,三年累計10312.9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居間渠道收入按年激增67.4%,遠高於公司當年營收28.95%的整體增速——而這筆增量幾乎全部來自單一客戶:據二輪問詢回覆披露,2025年居間收入中有一筆高達3445.76萬元,佔當年居間收入總額的73.68%、佔公司全年總營收的8.98%,對應客戶名稱已申請豁免披露,當年主要項目為FPSO(浮式生產儲卸油裝置)項目,其餘7家居間客戶合計僅貢獻1230.86萬元。
一個在職十年業績平平的銷售,離職後反而成為公司最強的「訂單發動機」,且引薦客戶以漢盛海裝前期客戶為主。對此,公司解釋為區域存量客戶有限、前員工具備客戶資源與船廠認可度。
值得注意的,在中介覈查時,前員工拒絕提供本人及控制企業的銀行流水,中介機構只能以替代程序覈驗居間費流向,而對居間費率、居間費金額,均以「商業祕密」為由申請了信息披露豁免。
問詢回覆顯示,在對於業績真實性覈查程序中,按收入總額重新計算,中介機構報告期各期走訪比例為62.84%、61.52%、58.77%;發函率79.62%、83.24%、81.64%。但回函相符率僅有37.05%、37.34%、48.52%。尤其是2025年回函不符金額高達6758.76萬元,其中1491.72萬元客戶未作差異說明。中介機構對此解釋為時間性差異、函證口徑差異及無事實性差異,並稱經替代程序後確認率100%。
貿易商環節,進銷存等穿透覈查覆蓋貿易商收入的70.89%,但終端穿透走訪僅39.02%,即「貿易商把貨賣給了誰、是否囤貨」這一關鍵環節,逾六成無法直接覈實。此外,SEATRIUM(2024年收入805.54萬元)明確拒絕走訪,SBMOffshore(2024年555.04萬元)多次郵件無回覆,LLC«Micron-Marine»函證未回函,三家境外客戶走訪覆蓋率為零,僅靠替代程序支撐。

高毛利與負毛利並存
報告期內,漢盛海裝主營毛利率45.26%、47.96%、47.5%,顯著高於中舟環保、匯舸環保、中國船舶等可比公司均值。監管已明確指出這一點,並對可比公司的選取範圍提出質疑。但同一報告期,2023年卻有紙漿運輸船、海洋地質調查船、風電安裝船三個負毛利項目,公司分別解釋為「薄利多銷換系列訂單」「甲方變更需求不調價」「前期技術協議理解偏差」。
|
公司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中舟環保 |
33.74% |
42.23% |
33.72% |
|
匯舸環保 |
48.89% |
39.91% |
未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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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船舶(機電設備分部) |
15.12% |
19.12% |
16.15% |
|
可比公司平均 |
32.58% |
33.75% |
24.94% |
|
漢盛海裝(綜合毛利率) |
45.56% |
48.29% |
47.80% |
|
高出可比均值 |
+12.98pct |
+14.54pct |
+22.86pct |
(注:對比表中發行人按綜合毛利率口徑;2025年匯舸環保未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披露報表,該年均值僅含中舟環保與中國船舶兩家;中國船舶選取機電設備分部毛利率。)
三組數據的背後,是監管對上述公司「可比性」本身的質疑。北交所在二輪問詢中直接指出:「發行人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均值,且擴大可比公司選取範圍後,新選取的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板塊包括電脫鹽、電脫水設備、石油化工等」,即被要求擴圍後納入的公司與船舶配套業務的可比性更弱,當前「顯著高於均值」的結論,是否建立在「選得偏」的可比公司之上,尚無定論。公司解釋稱,聚焦海洋船舶(中舟環保含內河船舶)、外銷佔比高、產品附加值高是毛利率偏高的主因。
但同一報告期,2023年卻有紙漿運輸船、海洋地質調查船、風電安裝船三個負毛利項目,公司分別解釋為「薄利多銷換系列訂單」「甲方變更需求不調價」「前期技術協議理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