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一張張發票背後,卻沒有真實業務支撐。這樣的發票,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從一家企服公司源源不斷地流向數百家保險機構。9月15日,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貴陽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日前發布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送達公告顯示,貴州雲上企服科技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向303家保險機構開具的1.67萬份增值稅發票,涉及發票金額9.22億元。經綜合認定,以上發票為虛開發票,並擬對虛開發票的行為處以罰款。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雲上企服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順着這份公告往上追溯,一個更值得追問的問題浮現出來:為什麼是保險機構?為什麼是300餘家?為什麼是長達三年多的時間跨度?「上述情況就是保險業‘虛列費用套取資金’的票據化表現。」衆託幫聯合創始人兼總經理龍格表示,按有關管理辦法,無真實業務開票即虛開;金融監管部門也明確「不得通過服務費、諮詢費等方式變相支付手續費、虛列費用」。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過往監管處罰信息發現,保險機構有關虛列費用套取資金的罰單並不少見,進一步而言,保險機構可能會通過虛列會議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服務費等名目套取費用。
對於這一現象的成因,龍格表示,險企在「報行合一」下有渠道返佣、業務推動費等隱性支出。當缺合規票據時,一般會找空殼企服公司開「服務費」入賬。上述公告中提及303家被捲入,本質或許是「開票方賺稅點、險企做平賬面、資金迴流渠道」的鏈條成熟,內控只審票面不審業務,因此才成了頑疾。
「相關現象暴露了保險業長期存在的虛列費用、賬外套現頑疾。從監管定性來看,企業向保險機構虛開發票,本質就是保險業典型的虛列費用、套取資金違規行為。無真實業務支撐的發票入賬,是保險機構虛構經營成本、套取賬外資金的核心手段,屬於稅務違法與金融業務違規疊加的行業亂象。」浙大城市學院副教授林先平也表示。
如果說追責指向的是責任歸屬,那麼更根本的問題在於代價與出路。林先平指出,此類違規行為危害深遠。一方面造成保險機構財務數據嚴重失真,扭曲真實經營狀況,干擾監管判斷與行業風控體系;另一方面滋生不正當競爭、利益輸送等問題,破壞保險市場公平秩序,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龍格也表示,受影響方要採取補稅等措施;險企還可能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認定為「編制虛假資料」,責任人被「雙罰」,普票量大也可能觸刑。
危害既已清晰,治理的方向也隨之浮出水面。因此,在林先平看來,根治行業頑疾需多維發力,監管層面應強化稅保聯動、實施穿透式覈查,加大處罰震懾力度;保險機構需重塑考覈體系,弱化規模導向,健全費用全流程內控溯源機制,杜絕空轉交易;同時嚴厲打擊第三方虛開中介鏈條,從源頭斬斷灰色利益通道,推動保險業合規化、規範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