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極星電力市場網)
北極星電力市場網獲悉,近日,廣西、廣東兩地發布關於開展2027年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登記的通知。
9月9日,廣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於開展2027年度廣西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登記的通知,項目登記範圍包括2025年6月1日(含)後已投產(全容量併網,下同)、計劃2027年12月31日(含)前投產(含2025年6月1日之前未全容量併網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範圍的新能源項目。2026年度已登記的項目,如需要參與2027年度機制電價競價,也需按要求重新登記。
全容量認定方式:新能源項目全容量規模,以競價登記審核通過的項目覈准或備案的裝機容量(交流側)為準。
競價申報主體例外情況:源網荷儲、綠電直連等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項目中的新能源項目不納入機制電價執行範圍;2025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均不納入機制電價執行範圍。上述類型項目不納入登記範圍。
併網時間認定方式: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項目末批(台)發電單元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投產日期確定。10千伏以下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其滿足覈准文件或備案證容量的最後一批(台)發電單元併網日期確定。尚未獲取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其末批(台)發電單元併網日期確定。
2026年9月15日08:00至2026年9月30日18:00開展增量項目正式登記。
9月14日,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於開展廣東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登記的通知(廣東交易〔2026〕273號),競價登記主體範圍包括在2025年6月1日(含)之後投產、已完成政府覈准或備案且未納入機制執行範圍的新能源項目(不含2025年6月1日以前通過競爭性配置等方式確定業主的海上風電項目)。尚未投產、但項目投資主體承諾於當期競價月起未來12個月內投產、完成政府覈准或備案且未納入機制執行範圍的新能源項目。
2025年5月31日(含)前全容量併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按照《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粵發改價格〔2025〕263號)要求執行,不屬於競價註冊登記主體範圍,不參與機制電價競價。集中式光伏和陸上風電項目不參與機制電價競價。2025年新能源項目機制競價已入選的項目無需重新參與機制電價競價。
自2026年9月14日起,符合條件的項目投資主體可登入「廣東電力交易系統」,或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廣東電力交易中心"辦理競價登記。
詳情如下:
廣西
關於開展2027年度廣西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登記的通知
各新能源項目投資主體: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桂發改價費規〔2025〕91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試行)》(桂發改價費〔2025〕93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和發展改革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於2027年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桂發改價費〔2026〕596號)要求,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為保障2027年度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工作正常開展,現就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量競價登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登記範圍
(一)2025年6月1日(含)後已投產(全容量併網,下同)、計劃2027年12月31日(含)前投產(含2025年6月1日之前未全容量併網項目)、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範圍的新能源項目。2026年度已登記的項目,如需要參與2027年度機制電價競價,也需按要求重新登記。
(二)全容量認定方式:新能源項目全容量規模,以競價登記審核通過的項目覈准或備案的裝機容量(交流側)為準。
(三)競價申報主體例外情況:源網荷儲、綠電直連等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項目中的新能源項目不納入機制電價執行範圍;2025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均不納入機制電價執行範圍。上述類型項目不納入登記範圍。
(四)併網時間認定方式: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項目末批(台)發電單元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投產日期確定。10千伏以下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其滿足覈准文件或備案證容量的最後一批(台)發電單元併網日期確定。尚未獲取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新能源項目的併網時間,按照其末批(台)發電單元併網日期確定。
二、登記流程
參與競價登記的新能源主體,請認真參照操作指引開展登記,操作指引下載路徑:廣西電力交易平台首頁-交易指引-操作指引-《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登記操作指引》。
(一)登記途徑:廣西電力交易平台首頁-登入-註冊賬號-選擇新檔案平台-按指引填寫提交材料。
(二)競價登記時間安排:
1.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3日開展競價登記公開測試,各新能源企業自願參與登記測試,測試數據不作為正式登記數據留存,測試結束後將對測試數據進行清除。
2.2026年9月14日清除所有測試數據。
3.2026年9月15日08:00至2026年9月30日18:00開展增量項目正式登記。
4.競價工作小組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競價材料審核,並通過短信形式反饋審核結果,請留意短信通知。
(三)已投產項目登記需提供項目覈准(備案)文件,風電(包括分散式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還需要提供項目已納入自治區及以上能源規劃、專項規劃或年度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填報信息包括項目覈准(備案)代碼、覈准(備案)容量、電源類型等,請提前準備好相應信息及材料。
(四)未投產項目需提供項目覈准(備案)文件,風電(含分散式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還需提供項目已納入自治區級及以上能源規劃、專項規劃或年度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等;分佈式光伏項目還需提供發電地址產權歸屬的證明材料(利用非自有場所建設的還需提供發電地址管理協議或租賃協議)等;填報信息包括項目覈准(備案)代碼、覈准(備案)容量、電源類型、承諾投產時間等,請提前準備好相應信息及材料。
三、注意事項
(一)競價登記信息的準確性直接影響差價結算的執行,請務必準確填寫及覈對項目覈准(備案)代碼、覈准(備案)容量、電源類型、投產時間等關鍵信息,由於項目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新能源投資企業(個人)自行承擔。項目登記信息提交後不支持刪除、撤回、修改,請覈實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後再提交。第一次審核未通過的項目,應在登記信息回退後3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競價資料,逾期未提交或者再次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審核不通過,不可參與本年度競價。
(二)未投產項目填報的承諾投產時間,請務必按實際建設情況填寫,如參與競價並納入機制電量的新能源項目實際投產時間晚於申報承諾投產時間超過6個月,當次入選結果作廢,並取消未來3個年度的競價資格。
(三)競價入選項目不再開展覈准或備案容量變更。競價入選的未投產項目,需待併網容量與競價登記審核通過的核準/備案容量(交流側)一致後方可按規定開展機制電價差價結算,請謹慎填報登記信息。
(四)請勿臨近截止時間登記項目信息,避免檔案異議處理未完結造成登記失敗。
(五)登記過程中如遇已併網項目無法從電網系統獲取到項目信息,或者獲取到的「是否存量項目」、「項目投產率」、「三級能源類型」、電網側「覈准/備案容量」、項目關聯購電戶號及相關信息等有誤無法登記的,可在填報界面填寫反饋信息,與供電企業覈實更正後再重新獲取。各供電企業聯繫方式見附件2。其他登記問題可聯繫交易中心服務熱線:0771-2550000。
四、其他事項
(一)參與競價的新能源投資企業(個人)需委託專人作為企業管理員進行競價登記和競價交易。符合競價條件的分佈式新能源項目(包括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可自主參與競價,也可委託代理商代理參與競價。委託方和代理方需通過簽訂競價代理委託書等書面形式確認委託代理關係,競價代理商應具備售電公司或虛擬電廠資格。
(二)計劃10月下旬開展機制電價競價,具體時間安排及其他規定,以廣西電力交易平台發布的競價公告為準。審核通過的項目,請關注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微信公衆號,及時查收競價通知,按規定參與競價。
(三)未盡事宜,以《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試行)》為準。
廣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2026年9月9日
廣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