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兩新」工作的部署安排,認真落實《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於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要求,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26年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山西省2026年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由以前年度消費品以舊換新調整為大規模設備更新,資金全部由中央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承擔,我省將採取「先搖號後補貼」的方式進行。
補貼資金範圍
一是支持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為準)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更新;二是支持超過質保期(2026年12月31日前到期)或不滿足安全運營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
補貼資金標準
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其中: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新購動力電池價格的50%,最高不超4.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