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越秀地產(00123)發布公告,於2026年9月29日,俊英發展有限公司(借款人)及公司(作為擔保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孖展函件,據此,貸款人在孖展函件的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就油塘內地段第46號餘下部分的發展將提供最高達10億港元的銀行孖展,而借款人為發展項目的開發商。孖展函件項下的最後到期日將不遲於2031年10月1日,或經貸款人批准後延長的日期,但貸款人於孖展函件項下得責任須於其所作出以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地政總署署長為受益人的相關財務承諾項下之責任終止之同一日期自動終止及終結。借款人為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其於孖展函件項下責任由公司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