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裏克·古利克森(Eric Gullichsen)曾是英偉達顧問,他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聲稱,英偉達還欠他價值10億美元(現匯率約合67.18億元人民幣)的NVDA股票。文章寫道,古利克森是英偉達早期技術顧問委員會的成員,1993年9月他被授予25000份股票期權。
據他自述,2024年他重新翻看這份期權授予文件之後才發現:這份期權原本應當分四個季度(也就是1年時間)完成歸屬,而不是長達四年分期歸屬。他補充說,1996年4月英偉達首席財務官的信函記錄當中只登記了15625份已經歸屬的期權;照此推算,另外還有9375份期權本也應當完成歸屬。
再疊加後續歷次拆股,累計拆股倍數合計達到480倍之後,對應股份數量為450萬股;按照英偉達9月25日的收盤價225.07美元(現匯率約合1,512元人民幣)計算,市值大約是10.1億美元(現匯率約合67.85億元人民幣),和他口中「約10億美元(現匯率約合67.18億元人民幣)」的說法吻合。但他表示,自己和代理律師都認為訴訟時效對己方不利,「官司大概率連對方的駁回動議這一關都過不去。」
古利克森在博客當中貼出了這份期權授予文件,簽署日期為 1993年9月9日,是第7號授予憑證,授予25000股,由黃仁勳代表英偉達簽字。文件寫明:「全部股份將自授予日起滿一年之後完成歸屬。」也就是最晚在1994‑09‑04全部歸屬;同時寫明:3個月歸屬25%,之後按季度繼續歸屬,在一年之內分四次歸屬完畢。
古利克森同時還貼出時任首席財務官馬塞爾·加尼(Marcel Gani)於1996‑04‑16出具的行權函件。這份文件標誌着他與英偉達及其技術顧問委員會之間的合約關係正式終止;上面寫明當時他已經有15625份英偉達股票期權完成歸屬。行權價每股 0.05 美元(現匯率約合0.34元人民幣),行權有效期90天;如果全部行權,總金額僅781.25美元(現匯率約合5,248元人民幣)。


此外古利克森還附上一封沒有標註日期、由黃仁勳簽字的邀約信函。信函當中卻寫明,25000份期權是分四年分期歸屬。簡單核算:15625恰好佔25000股的62.5%;相當於16個季度當中的10個季度,這個進度剛好吻合1993‑09‑09至1996‑04‑16的時間跨度。由此可見CFO信函記錄是按照四年按季度歸屬的版本來執行的。於是就出現矛盾:正式簽署的憑證寫的是一年歸屬,而邀約信函寫的是四年。

同時這份授予文件的首頁還寫明,如果首頁內容與所附法律條文存在衝突,一切以後面所附的法律附件為準;但古利克森發布的博客當中並沒有附上這些附件。這份文件同時寫明本協議效力優先於此前所有書面約定;如果該條款生效,則邀約信函的說法應當被作廢。
發現這份合同存在矛盾之後,古利克森聘請了風險代理律師(勝訴才收取律師費),這是他本人在相關討論帖子的回覆中透露的信息。在雙方律師來回通信交涉大約一年之後,當事雙方曾經進行過面談。他寫道:「我們當時主動提出接受遠低於10億美元(現匯率約合67.18億元人民幣)的和解金額」,但英偉達方面依舊直接拒絕了和解提議。他與律師得出結論:時隔三十餘年,這起訴求早已錯過了合適的訴訟時機。另外CFO信函所寫明的行權窗口期大約已於1996‑07‑15關閉。截至目前英偉達尚未就此事件公開發表回應。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古利克森就經營多家虛擬現實項目;大約1990年他與人合夥創辦Sense8公司。得益於他在虛擬現實渲染方向的研究成果,他實現了雙二次紋理映射的快速算法。據他所說,這項成果在1993年吸引到英偉達聯合創始人柯蒂斯·普里姆(Curtis Priem)的注意,而期權授予也正是發生在這一年。之後普里姆帶着黃仁勳以及另一位聯合創始人克里斯·馬拉科夫斯基,來到古利克森停泊在索薩利托的船屋,現場觀摩這項技術演示。
在一份1994年提交的專利中,他是署名發明人。專利名稱為《廣角圖像畸變校正方法與裝置》(專利號 US5796426A);專利文檔當中還以英偉達的NV‑1芯片作為硬件實例。NV‑1這款芯片商業上並不算成功,它的基礎圖形基元採用二次曲面。
有網友留言提問:當初他已經到手的那部分股份後來如何處置。截至周一上午古利克森還沒有對此作出答覆。不過他在論述和解思路時提到一個考量因素:「當初我很有可能也會選擇賣出這些股票。」此前已有報道提到另一位投資者斯坦利 · 德魯肯米勒,就在英偉達一次10∶1拆股之前就已經清倉離場。此後英偉達一度站上全球市值最高企業的寶座。股價一路狂飆,也讓大量早期員工躋身百萬富翁行列。
而古利克森最後給出的忠告是:「務必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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