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央行9月29日公布貨幣政策實施指引修訂:部分抵押品將改用外部機構給出的「次優評級」判斷能否用於央行孖展,並據此確定估值折扣;不同資產的折扣標準也將更新。歐元體系各國央行將從11月30日起執行新規則。
私營部門抵押品改用「次優評級」
當一項資產有多家外部評級機構給出評級時,歐元體系此前通常採用其中最高的評級。新規則將對無擔保銀行債、擔保債券、非金融企業債,以及部分非歐元區公共部門資產採用次優評級,判斷其抵押品資格和適用的估值折扣。
例如,一項資產獲得三家機構分別給出的AA+、BBB+和BB+評級,新規則採用排在第二位的BBB+。如果只有一家機構提供可用評級,原則上將該評級下調一個級別後再作判斷。歐洲央行稱,此舉旨在減少只採用最高評級可能造成的評估偏差。歐元區公共部門資產仍沿用最高評級規則。
評級變化可能使個別資產適用更高的折扣,甚至失去抵押品資格;具體結果取決於該資產已有的評級及所屬類別。
估值折扣將進一步區分資產風險
「估值折扣」決定抵押品有多少價值可用於支持央行貸款。例如,面值100歐元的資產若適用10%的折扣,其可計入的抵押價值為90歐元。折扣調整因而會影響金融機構以同一資產獲得的孖展額度。
此次修訂更新了可交易資產的折扣表,並為銀行自行持有、由自身或關聯機構發行的擔保債券,以及發起機構自行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設定專門規則。對於以單筆貸款債權作抵押的情形,新規則進一步區分貸款是否按期償還本金: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不逐步攤還本金的貸款適用更高折扣。
金融子公司債券與臨時擔保貸款規則同步調整
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集團旗下金融子公司,其發行的債券將與集團非金融企業歸入同一估值折扣類別,即第三類。這類子公司也可作為貸款債權的債務人納入抵押品框架,並適用相關氣候風險調整。
此外,部分憑藉疫情期間公共部門擔保、在臨時框架下獲准充當抵押品,但尚不滿足一般抵押品框架全部要求的貸款債權,資格僅保留至2026年底。
這些修改涉及歐元體系向金融機構提供信貸時接受哪些資產、如何計算其抵押價值,屬於貨幣政策操作規則的調整。此次公告沒有宣佈改變歐洲央行的政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