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監管部門正商討相關舉措:將個股槓桿ETF的最低交易單位提高至20份,同時允許持有該產品份額不足20份的個人投資者,通過盤後收盤價交易賣出剩餘持倉。
金融投資行業5日消息,韓國金融委員會計劃在下月公布本次監管修訂的詳細指引。這是該委員會7月配套政策的後續落地安排,當時提議將交易單位提升至20份,以此抑制個股槓桿ETF的投機交易。
一旦最低交易單位上調至20份,持有1至19份的投資者將無法在正常交易時段賣出。作為補救方案,監管考慮在特定期限內,允許投資者利用盤後收盤價交易系統賣出不足20份的碎股。
現行常規交易15:30收盤,盤後收盤價交易時間為15:40–16:00。該機制落地後,投資者可以當日收盤價賣出不足20份的個股槓桿ETF。
但盤後收盤價交易價格固定為當日收盤價,相比盤中交易存在限制。因此監管或將設定數月緩衝期再實施新規,確保投資者充分知曉政策、自行清倉。
即便盤後碎股交易窗口期結束,投資者仍可申請由證券公司直接回購剩餘份額完成清算。
自監管推出這項制度調整後,此前過熱的個股槓桿ETF市場出現企穩跡象。16只個股槓桿ETF總市值,從5月27日上市時的4.4萬億韓元飆升至6月25日的16.5萬億韓元,近期大幅回落,穩定在6萬億~7萬億韓元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