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6 日消息,幾天之前,OpenAI 指責蘋果在商業祕密訴訟當中違規提交新證據。如今蘋果予以反擊,反過來指控 OpenAI 在其提交的回應中超出了法院規則允許的範圍。

據IT之家了解,這起訴訟由蘋果發起,起訴兩名前員工(劉暢〔Chang Liu〕、譚唐〔Tang Tan〕)、OpenAI 以及 io Products 涉嫌盜用商業祕密。案件當中的一項核心訴求,是申請一項臨時禁令。
簡單來說,蘋果請求法院頒佈臨時禁令。蘋果的理由是,在案件審理期間,需要阻止自家的商業祕密進一步融入 OpenAI 的硬件開發工作。
圍繞這項禁令申請展開的多輪法律交鋒過程中,蘋果提交了一份答辯法律意見書,並附帶五份專家書面證言作為支撐。此舉隨即招致幾名被告的指責,被告方認為蘋果違規引入新證據,請求法庭對部分材料不予採信。
OpenAI 連同其餘被告在提交異議文件、指控蘋果提交新證據的同時,也一併遞交了數份文件,以此反駁蘋果的各項主張。
今日,蘋果針對被告方的這份異議提交了回應文件。蘋果提出,被告方並不止於對新證據提出異議,反而自行新增了多項主張與證言:
法庭第 7‑3 (d)(1) 條規則允許訴訟一針對答辯意見書裏出現的新證據提出異議,但同時作出提示,該異議文件「不得再就該項動議展開進一步辯論」。被告方沒有遵守這一約束,反而借這份異議文件,重新就蘋果的臨時禁令申請本身的是非曲直展開辯論。
舉例而言,被告方質疑倫格(Runge)博士「是否具備開展分析的依據、是否充分回應了‘相反證據’,以及是否證明蘋果的部分信息尚未對外公開。[…] 這類論述並不屬於針對新證據提出的異議。[…](‘針對原告的部分立場缺乏證據支撐或者與其他證言相矛盾所展開的辯論’並不屬於證據異議。」)
蘋果同時對劉暢提交的一份新書面證言提出強烈反對,稱這份材料是被告方提交文件當中「最為嚴重的越界行為」:
最為嚴重的越界問題來自劉暢先生提交的全新書面證言,裏面包含八個段落的全新證詞。被告方藉助這份新證詞,試圖解釋劉暢先生在歸還 iMac 電腦給蘋果之前,為什麼把設備當中全部數據進行「抹除」;針對他和蘋果一家供應商之間部分短信內容的含義展開爭辯;並且試圖為他曾經使用一份蘋果保密電腦文件這件事作出辯解。[…] 這類證詞違反了禁止「就該項動議繼續展開辯論」的相關規定。整套異議文件連同這份書面證言一共長達 9 頁,這也違反了異議文件「正文不得超過 5 頁」的頁數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方當初提交劉暢的這份書面證言時曾提出,只有在法庭決定採信蘋果那部分遭到被告質疑的證據的前提下,才希望法庭審閱這份證言。
即便如此,蘋果主張:既然被告方現在已經自行提交了新的辯論意見與證據,法庭應當審閱全部卷宗材料,而不應當剔除蘋果答辯意見書中的任何證據:
被告方新增的辯論意見與證據,性質更接近於一份「再答辯意見書」,而不屬於證據異議。但被告方事先並未向法院申請許可提交再答辯意見書。儘管如此,鑑於被告方已經在本次提交的文件當中針對蘋果答辯意見書中所有所謂「新證據」作出完整回應,法院應當駁回被告方提出的剔除蘋果答辯證據的申請,依據完整卷宗對臨時禁令申請作出裁決,卷宗應當一併納入蘋果答辯意見書當中的論點、證據,以及被告方本次違規提交的新增論點與證據。
法庭定於 10 月 14 日就蘋果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舉行口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