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儲能與電力市場)
「儲能與電力市場」獲悉,10月10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於開展2026年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啓動2026年機制電價競價工作。
通知明確了此次競價項目範圍:2025年6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投產或承諾投產,且未納入機制的分佈式光伏項目,列入省級開發試點的海上光伏項目另行規定。
在競價上下限、電量規模等方面的規定如下:
競價上下限:光伏項目競價上限為每千瓦時0.40元,競價下限為每千瓦時0.20元。價格申報基本單位比例由1%調整為0.1%。
電量規模:機制電量初始競價規模為79.34億千瓦時(按全年計算)。為保障競價結果有效性,價格出清前開展競爭有效性檢測,機制競價交易出清規模取機制電量初始競價規模和申報電量規模除以競爭有效性係數的較小值確定,競爭有效性係數此次為1.2。
機制比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分佈式光伏項目的競價電量申報比例上限取80%,其他分佈式光伏項目申報比例上限取70%。
執行期限:光伏項目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2年。
單個項目機制電量計算公式。分佈式光伏項目機制電量≤裝機容量×該類型電源年平均發電小時數×申報比例上限(含自發自用電量)。具體結算電量根據項目實際上網電量、差價結算規則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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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競價相較於與廣東省2025年的競價情況,在電價上下限、執行期限方面均未調整,但機制電量則從50億度上漲到79.34億度,漲幅58.68%。
根據2025年機制電價競價結果,執行電價最終達到0.36元/度、共46.5億電量納入機制規模。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