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含有「金融控股」等字樣 三家企業被要求整改】西藏金融監管局日前發布公示,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必須持牌經營。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等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不得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為嚴把金融准入關口,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強化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源頭管控,按照全國統一部署要求,西藏金融監管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內涉金融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摸排,經綜合研判。認定西藏轄內存在3家名稱未經批准含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的經營主體,分別是:1.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亦興金控投資有限公司;2.西藏金控信息服務有限公司;3.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融監管局要求三家企業自公示之日起3個月內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註銷或變更名稱、業務範圍,變更過後的名稱、經營範圍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和其他未經許可的涉金融屬性字樣。對名單中沒有按期主動註銷或變更名稱、業務範圍的經營主體,西藏金融監管局將聯合各相關部門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