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金融一線消息,西藏金融監管局近日發布關於清理規範「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經營主體的公示。
西藏金融監管局指出,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必須持牌經營。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國發〔2020〕4號)等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不得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嚴把金融准入關口,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強化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源頭管控,按照全國統一部署要求,西藏金融監管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內涉金融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摸排,經綜合研判。
西藏金融監管局認定西藏轄內存在3家名稱未經批准含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的經營主體:1.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亦興金控投資有限公司2.西藏金控信息服務有限公司3.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