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適用門檻或提升,銀行股廉價購買利得不易得】近期,財政部起草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2號》,並向相關單位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適用條件和權益法下廉價購買利得的列報,提出表決權比例低於20%情形下重大影響的認定標準,投資方需要同時滿足四項條件纔可使用權益法覈算。在當前A股銀行股大面積破淨的市場環境下,廉價購買利得可給投資方帶來可觀的營業外收入。若相關規則最終落地,雖然險企、AMC配置銀行股的底層邏輯不會改變,但權益法覈算門檻將會提高,獲取廉價購買利得的難度將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