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據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10 月 29 日發布的公告,該機構已就修訂衍生品業務許可框架的系列通知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涵蓋衍生品交易所、衍生品結算所及中介業務,以支持將數字資產納入《衍生品法》認可的基礎資產範圍。根據提案,數字資產經營者無需設立新公司即可申請衍生品業務牌照。
據 MediaNama 報道,擬議的數字資產衍生品牌照將允許從事衍生品代理、自營交易、投資諮詢及投資管理業務,牌照費為 50 萬泰銖,現有數字資產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可免繳申請費和牌照費。在數字資產經營者中,僅交易所和經紀商可申請運營衍生品交易所,數字資產託管機構不得申請結算所牌照。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 11 月 28 日,泰國 SEC 已於今年 4 月至 5 月就相關原則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