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76.HK)于2025年11月28日(交易时段后)与买方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拟有条件出售所持银建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1.HK)约29.50%的股份(合共679,890,022股),交易对价为81,586,802.64港元,每股价格0.12港元,较买卖协议日期银建国际每股收市价0.1020港元溢价约17.65%。完成后,珠光控股将不再持有银建国际的任何股份。
珠光控股在公告中披露,对价将通过抵销方式结清,用于清偿公司结欠买方的一笔同等金额的贷款。该贷款为免息且按要求偿还,珠光控股预计将因此确认未审核亏损约2.89亿港元,实际数值将取决于完成时的账户情况及最终审核结果。根据公告,银建国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审核总资产约为65.51504亿港元,未审核净资产约为19.88919亿港元。
公告显示,珠光控股的核心业务集中在中国的物业发展及项目管理,约占公司近年总收入九成以上。由于银建国际主要从事物业租赁、投资及新能源投资经营,经营重心与珠光控股的核心业务差异较大,公司决定出售相关股份以集中资源于主业。根据公告,银建国际近年持续录得亏损,珠光控股对其多次确认股份应占亏损,出售后将终止因持股而带来的高额亏损影响。
此次对银建国际的出售因涉及主要股东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需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取得独立股东的批准。公告称,由于买方持有珠光控股约56.25%的股份,买方及其联系人须放弃在相关决议案上的投票权。公司亦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此次交易的公平合理性及对整体股东利益的影响提供意见。若全部先决条件未能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买卖协议将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