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冠君产业信托(02778)发布公告,根据构成冠君产业信托的信托契约第21.3条,鹰君资产管理(冠君)有限公司(作为冠君产业信托的管理人)董事会可决定将任何在支付日期七年内未被领取的款项没收,并复归冠君产业信托。董事会谨此通知冠君产业信托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分别于2016年10月6日及2017年5月26日派付并于2024年12月20日或之前仍未领取的2016年中期分派及2016年末期分派将予以没收及复归冠君产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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