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35条、《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加强监管指数期货及期权大额未平仓持仓呈报》规则指引:除非获得授权,否则,当客户账户持有期货或期权合约超出大额未平仓申报水平,需要向交易所进行申报。
1. 申报条件
收盘后未平仓的期货或期权合约,若达到指定张数(详情请参阅相关链接),客户需要申报。请定期监察您在所有相关账户的持仓,以确保合并计算的准确性。
2. 申报方式
1)客户仅在老虎证券(香港)开户且持仓达到申报水平,老虎将作为代理人代客户申报,客户无需做任何操作;
2)客户在多个经纪商的持仓合并计算后达到申报水平,如果您在其他经纪商处开设的账户中持有未平仓合约或须申报的持仓量,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第6.1至6.3段所述。敬请:(a)与您的其他经纪商做出安排,将您全部须申报的持仓量向香港交易所申报,及(b)通知老虎证券您持有须申报的持仓量。
3. 相关链接
1)有关衍生产品的大额未平仓合约及持仓限额规则以监管机构公布为准,详情可参考交易所网页:
2)《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