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地机器人(03231)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确职责与组成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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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08

2026年8月7日,优地机器人(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231,以下简称“优地机器人”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下称“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重点就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及会议规则等作出明确规范。

主要内容如下:

1. 机构设置 •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多数,且需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资格如因不再具备董事或独立身份等情形而失效时,应由董事会依规补缺。 •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2. 主要职责 • 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和检讨董事会规模及构成(含技能、知识及经验),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制定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检查实施情况。 • 研究并提出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与程序,监督其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物色、审查并向董事会推荐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年度审阅非执行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间投入及独立性。 • 就董事委任、续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并定期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 检查公司对香港联交所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遵守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 • 其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职责。

3. 决策及议事规则 • 提名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须至少有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临时会议通知提前2日发出。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视情况采取现场、视频、电话或书面传签形式。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 股东大会相关安排 • 提名委员会主席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有关提名委员会职能的提问;如主席无法出席,应委派其他委员出席。

5. 适用与生效 • 细则与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优先。 • 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此次工作细则的通过,为优地机器人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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