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A集團有限公司(00261)公告显示,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建置地财务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方)与由执行董事黄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作为关联交易借款方)签订第三份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以进一步延长财务资助的到期日至2027年2月15日。公告称,该关联交易借款方此前已获得一笔本金为4,500,000港元、年利率8%的贷款,现有利息约90,739.73港元尚未偿还。
根据公告,此前贷款期限多次延长,最新协定维持借款本金4,500,000港元和年利率8%不变,并规定在新的到期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本金及应计利息。由于交易涉及执行董事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公告指出,以此更新的贷款计算,对应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0.1%但全部低于5%,因此按照上市规则第14A.76(2)条规定,需要履行申报及公告,但豁免通函与股东批准。
同时,公告提及另一批贷款1和贷款2,单笔本金金额均为4,500,000港元,年利率亦为8%。由于这部分数额对应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列为须予披露交易,需要履行通知及公告义务。
根据公告,贷款方为注册持牌放债人,从事放债业务,延长财务资助能为集团提供持续的利息收入,被认为对公司整体有利。对于贷款1和贷款2,公告同样指出,该等贷款也在2026年2月16日签订补充协议,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7年2月15日。
公告显示,黄女士直接或间接拥有相关借款实体的全部权益,对该项交易有重大利益并在董事会决议中放弃投票。除黄女士外,并无其他董事于本次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公告强调,董事会认定上述贷款利率及条款属公平合理,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