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8月21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完成核查,并出具同意实施的意见。\n\n一、主体资格与合规性\n委员会指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所列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近36个月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n\n二、激励对象情况\n1. 本次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亦不涉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BI LEI、BI CHAO外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n2.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情形。\n3. 激励名单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BI LEI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BI CHAO先生。计划亦涵盖部分外籍关键岗位员工。\n\n三、计划主要安排\n1. 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审议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章要求。\n2. 激励对象的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及归属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n3.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安排。\n4.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n\n四、影响与后续安排\n委员会认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经营者与股东的利益共同体。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推进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名单将于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n\n公告披露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