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865,以下简称“公司”)公告称,其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转债代码:113059)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向全体持有人发出第九次回售提示。
根据公告,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福莱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满足回售条件。
1. 回售关键要点 • 回售期: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 回售价格:100.25元人民币/张(含51天当期应计利息0.25元,含税) • 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20日 • 回售期间“福莱转债”停止转股,但仍可在交易所买卖
2. 利息及价格测算 公告显示,“福莱转债”第五年(2026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票面利率为1.8%。本次回售的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天数为51天,利息金额0.25元/张,叠加票面100元,构成100.25元/张的回售价格。
3. 申报流程 持有人可在回售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向申报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可撤销。若回售后流通面值不足3,000万元,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后三个交易日披露停止交易公告。
4. 风险提示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福莱转债”收盘价高于100.25元/张。公司提示,若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5元/张的价格出售所持“福莱转债”,可能产生差价损失,需谨慎决策。
5. 其他事项 本次回售不具强制性,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回售的,将在2026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的计息年度内失去再次行使回售权的机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者如需咨询,可联系公司董秘办(电话:0573-82793013,地址: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