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MOMENTA-W(06880)在港交所公布《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明确企业管治委员会的成立目的、组织架构、议事规则及工作职责。公告要点如下:
1. 目的与组成 • 企业管治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履行企业管治职责。 • 全体成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亦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由任何一名委员召集。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委员;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票数相同时主席可投第二票或决定票。 • 会议议程及文件需至少提前三天分发。委员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远程参会。
3. 主要职责 企业管治委员会将: (a) 制定并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与常规; (b)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培训与持续专业发展; (c) 监督公司合规情况及道德守则执行; (d) 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相关披露; (e) 每年确认不同投票权(WVR)受益人全年均为董事,且无发生《上市规则》第8A.17条所述情形; (f) 每年确认WVR受益人持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A.14条、8A.15条、8A.18条及8A.24条; (g) 审查并监控利益冲突及与WVR架构相关风险,包括关连交易; (h) 就委任或罢免公司合规顾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i) 至少半年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工作进展。
4. 资源与报告 • 委员会获授权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调查并向任何员工索取所需资料。 • 公司将为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并承担聘请独立专业意见的费用。 • 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提问;如未能出席,须指定委员代表。
5. 公开与修订 • 职权范围已在港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公开。委员会将根据法规变化适时更新相关条款。
MOMENTA-W表示,通过进一步明确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和职责划分,公司致力于强化管治框架,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并确保符合香港联交所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