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中国飞鹤有限公司(06186)公告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9月8日就Hom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01747)及其相关前任董事(包括中国飞鹤非执行董事高煜)发布纪律行动声明,对其作出公开谴责。
公告显示,上市委员会裁定,高煜等相关董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及3.09B条,就以下事项未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及勤勉行事,以保障Home Control的资产及利益: 1. 与AMTD Wealth Management Solutions Group Limited订立托管服务函件,委任该公司为Home Control现金及证券账户内资产的托管人; 2. 就Home Control认购一项投资产品签署认购函件,并未尽力促使Home Control遵守上市规则。
根据纪律决定,高煜须完成20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与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i) 董事职责; (ii) 企业管治守则; (iii) 上市规则第2.13条及第十四章的规定。
中国飞鹤董事会(高煜除外)在审阅背景情况及上述声明后认为: (i) 声明未指出高煜不适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 (ii) 该事件未涉及高煜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iii) 高煜已确认将遵守培训要求; (iv) 依据目前可得信息,事件与本集团及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务无关,亦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造成影响。
除本次披露外,公告称并无其他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或第13.51B(2)条披露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