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XX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757)披露《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文件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细则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并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2. 任期安排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 委员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当委员人数低于法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补选。
3. 主要职责 - 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 - 研究并就《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提出建议;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承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 决策与会议规则 - 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 - 会议须有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 - 相关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在公司依法披露前,所有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5. 其他事项 - 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罗博特科表示,此次发布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