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中远海控(01919)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远资产管理与外高桥造船及中国船舶工业签署造船合约I,订造12艘22,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目标船舶I)。每艘价格2.24亿美元,合计26.88亿美元(约209.66亿港元)。
同日,中远资产管理与黄埔文冲及中国船舶工业签署造船合约II,订造6艘3,200TEU型新型宽体集装箱船舶(目标船舶II)。每艘价格人民币3.398亿元,合计人民币20.388亿元(约23.56亿港元)。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造船合约I按适用百分比率计算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造船合约II各项百分比率均低于5%,为自愿性披露,不构成须予披露或关连交易。
支付安排方面,目标船舶I的合约价款将按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目标船舶II分六期支付。集团计划在每艘船交付前取得不超过70%合约价的融资,其余由内部资源支付。如未能获得融资,集团将以内部资源全额支付。
交付时间表方面,目标船舶I预计于2028年至2030年间交付;目标船舶II预计于2028年至2029年间交付。若出现延迟,-外高桥造船对每艘目标船舶I的最高违约赔偿金为900万美元;黄埔文冲对每艘目标船舶II的最高违约赔偿金为人民币1,134万元。
公告举例说明,若集团以30%内部现金、70%外部融资支付总价,集团流动资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将减少人民币60.82亿元,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人民币202.74亿元,总负债增加人民币141.92亿元。
公司表示,订造目标船舶将用于提升船队运能,优化全球航线布局,并符合集团长期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