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613,以下简称“蓝思科技”)于2026年7月16日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出席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3,69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的A股股东共2,723名,代表股份208,529,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32%。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五项议案,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如下:
1.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190,057,316股,占75.8313%;反对49,197,335股,占19.6293%;弃权11,377,134股,占4.5394%。
2.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191,259,216股,占76.3108%;反对48,010,035股,占19.1556%;弃权11,362,534股,占4.5336%。
3.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同意191,212,116股,占76.2920%;反对48,010,335股,占19.1557%;弃权11,409,334股,占4.5522%。
4. 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239,617,676股,占94.2078%;反对3,357,263股,占1.3199%;弃权11,375,134股,占4.4722%。
5.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239,639,976股,占94.2166%;反对3,331,263股,占1.3097%;弃权11,378,834股,占4.47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出,会议公告、通知发送时限、表决方式及结果统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