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就优化香港证券市场每手买卖单位框架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本次咨询共收到85份来自新股市场及二级市场不同参与者的回应意见。回应人士踊跃支持建议的所有优化措施,并肯定改革方向有助提高营运效率及降低香港证券市场投资门槛。
在考虑市场意见后,香港交易所决定对适用证券(包括股票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推行以下每手买卖单位框架优化措施:将每手价值指引下限从2,000港元降至1,000港元;为每手股数大于100股的发行人,增设50,000港元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及标准化每手股数为指定的八种:每手1股、50股、1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5,000股和10,000股。
以下是港交所文章全文:
香港交易所落实简化每手买卖单位框架
2026年6月30日
香港证券市场每手股数将整合为八种标准选项
每手价值的指引下限和上限将分别为1,000港元及50,000港元
新每手买卖单位框架将于2026年7月2日起分阶段实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二)就优化香港证券市场每手买卖单位框架的谘询文件刊发谘询总结。
本次谘询共收到85份来自新股市场及二级市场不同参与者的回应意见。回应人士踊跃支持建议的所有优化措施,并肯定改革方向有助提高营运效率及降低香港证券市场投资门槛。
在考虑市场意见后,香港交易所决定对适用证券(包括股票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推行以下每手买卖单位框架优化措施:
将每手价值指引下限从2,000港元降至1,000港元;
为每手股数大于100股的发行人,增设50,000港元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
标准化每手股数为指定的八种:每手1股、50股、1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5,000股和10,000股。
香港交易所市场主管余学勤表示:「落实简化每手买卖单位是香港交易所降低市场门槛、便利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的重要一步。我们很高兴市场广泛支持这些有助优化市场机制及提升交易效率的安排。标准化每手股数将为我们持续提升市场微结构奠定坚实基础,亦为日后再考虑统一每手股数铺路。这项改革配合其他市场基础设施优化措施及产品创新,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领先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为协助市场平稳过渡,香港交易所将分两阶段实施各项调整:
第一阶段(2026年7月2日起生效)
潜在发行人
于2026年7月2日之前提交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潜在发行人将须遵守新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及下限;
于2026年7月2日当日或之后提交首次公开招股申请(包括重新提交在2026年7月2日之前失效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潜在发行人将须遵守新的每手买卖单位框架中所有要求。
现有发行人
现有发行人将须遵守新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及下限。
若现有发行人进行涉及更改每手股数、股份合并、或股份分拆的公司行动,将须遵守新的每手买卖单位框架中所有要求。
每手价值的指引上限
每手价值的指引上限只适用于每手股数大于100股的适用证券。
香港交易所将定期审核每手价值,并通知六个月评估期结束时每日平均收盘每手价值超过50,000港元的发行人,要求有关发行人于相关评估期结束后六个月内降低每手价值。
第二阶段(2026年11月16日无纸证券市场推出起生效)
所有发行人都必须在完成过渡至无纸证券市场后六个月内采用其中一种标准化的每手股数。
对于已完成过渡至无纸证券市场的发行人,更改每手股数时将不需要进行并行买卖。
除优化每手买卖单位框架外,香港交易所亦计划优化碎股交易机制,并正研究推出新的自动对盘交易机制,待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准备就绪后,考虑最早于2027年第三季推出。更多详情将适时公布。
《谘询总结》及回应人士的意见已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有关若干类别公司行动的交易安排之指引》亦已因应新的每手买卖框架及相关规定作出更新。
注:
以下产品不在新每手买卖单位框架的适用范围之内:交易所买卖产品、结构性产品、债务证券、股本权证、投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二十一章上市)、非上市可交易证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股份及权证。
仅适用于首次公开招股;或涉及更改每手股数、股份合并、或股份分拆的公司行动。
就尚未根据无纸证券市场制度认定为指明订明证券的适用证券而言,该证券的发行人 (主要为非在香港、中国内地、百慕达或开曼群岛成立的发行人)毋须遵循每手价值的指引上限,直至该发行人可选择提早过渡至无纸证券市场为止。
首轮评估期将于2026年7月开始,而往后每年均以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为每轮评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