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汇丰控股有限公司(00005,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集团监察委员会职权范围》文件,明确了委员会的宗旨、组成架构及主要职责。以下为公告要点:
1. 宗旨与职能 • 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监控相关事宜。 • 核心工作包括审阅财务报表及财务披露完整性、评估内部审计与外部核数师成效、监督内控系统成效,以及处理董事会转介的其他事项。
2. 组织架构 • 委员会成员(含主席)至少3人,且全部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成员中至少1人需具备最近且相关的财务经验,整体需具备充足金融服务业知识。 • 委员会必须至少包含1名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 会议法定人数为2人,须包括主席或其指定代表。 • 委员会秘书由集团公司秘书长提名。 • 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及集团环球审核部主管各单独会面2次。
3. 主要职责 3.1 财务报告与规划 • 监督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正式公告及补充监管资料的完整性。 • 审阅重大会计政策变动、会计判断与调整,以及财务汇报模型风险管理成效。 • 与管理层、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联合审议持续经营假设及可行性声明。 • 每年检讨《年报及账目》整体公平性、准确性与可理解性。
3.2 内部审计 • 每年审阅并通过环球审核部约章,批准集团审核部主管的任免。 • 监督环球审核部的独立性、资源及成效,并确保与外部核数师适当协调。 • 审批内部审计计划及预算,并评估其与集团主要风险的一致性。
3.3 外部审计 • 负责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或罢免,并向董事会及股东周年大会提出建议。 • 监督外聘核数师在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质素方面的表现。 • 审阅审计进度报告、管理层函件及重大审计意见。
3.4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根据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意见,评估集团内部控制有效性,并监督改进措施。 • 检讨涉及财务报告及重大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缺陷与补救计划。
3.5 举报机制 • 监督集团对举报事项的记录与响应,确保举报者身份保密、安全与公平待遇,并每年评估相关安排成效。
3.6 主要附属公司协同 • 设立并监督主要附属公司监察委员会职权范围原则,审阅重大偏差事项。 • 通过审阅附属公司监委会提交的报告,统筹集团内审工作。
4. 相关程序 • 委员会每年评估自身职能及职权范围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报告。 • 如有需要,可聘请外部法律及专业顾问,确保各项监督职能有效执行。
公告指出,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