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同源康医药-B(02410)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蔣鸣昱博士的辞呈,其因投放更多时间从事其他商业事务,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及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辞任自2026年8月17日起生效。蔣博士确认无任何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的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自蔣鸣昱博士辞任生效之日起,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吳豫生博士获委任为新的授权代表。
同时,董事会决议在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会上,提请股东审议重选以下七名董事,任期为三年或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以较早者为准),自临时股东会通过普通决议之日起生效: 1. 吳豫生博士为执行董事; 2. 李钧博士、顾虹博士及何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3. 冷瑜婷博士、许文青博士及沈秀华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告附录披露,上述候选人: - 与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 - 未在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过去三年内未在其他港内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 不持有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或相关权益; - 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2)(v)条披露其他事项。
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已确认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且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因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其独立性进行评估并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在股东批准重选后与各董事续订服务合约及/或委任函。
此外,公司将适时向股东派发载有建议重选董事详细资料的通函。截至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吳豫生博士;非执行董事李钧博士、顾虹博士、何超先生及朱向阳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冷瑜婷博士、许文青博士、沈秀华博士及江晓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