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环球信贷集团有限公司(01669)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环球信贷有限公司作为放贷人,与客户A(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两名董事兼最终实益拥有人客户B、客户C签订新的贷款协议。新贷款本金为27,933,392港元,折合约2,793.34万元,期限24个月,年利率11%。贷款由位于九龙塘的一处住宅物业及两个停车位的第一法律押记/按揭作抵押,独立物业估值师于2026年7月21日对相关物业作出的估值为4,000万元,对应的贷款与抵押品价值比率约为69.8%。
根据协议,借款人需分24期(每期一个月)偿还利息,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利息总额上限为6,145,344港元(约614.53万元)。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但须提前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放贷人。
此前,环球信贷已于2022年10月6日向同一客户群发放两笔合计3,400万元的有抵押贷款: 1. 前贷款协议A:本金2,800万元,年利率8%,24个月期限,截至公告日未偿还本金约2,793.34万元,将以本次新贷款全额清偿; 2. 前贷款协议B:本金600万元,年利率8%,24个月期限,已于2026年7月全数清偿。
公告显示,新贷款所得将全部用于清偿前贷款协议A项下剩余本金,因此集团不会产生新增现金流出。考虑到抵押品估值、客户资产状况及诉讼、破产和清盘查询结果,董事会认为与客户的交易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在前贷款到期后,因抵押品市场价值下跌,环球信贷曾要求客户部分清偿本金以降低贷款对估值比例,并启动法律程序收回抵押物业。随着客户清偿前贷款协议B的全部未偿本金并与公司就续期条款达成共识,双方签署了本次新贷款协议,相关法律程序亦已撤回。
董事会指出,新贷款年息较前贷款协议A的8%上调至11%,以贴近现行市场利率;客户继续依约支付利息且无欠息记录。公司称该笔贷款属于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条款基于正常商业原则订立,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新贷款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公司将遵守相关申报及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日,环球信贷集团执行董事包括王瑶、金晓琴及叶莉盈;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安国、文耀光及浦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