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左希
五家国有大行明确不再设立监事会。
4月29日晚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发布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中均涉及董事会对不再设立监事会/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决议。5家银行公告显示,相关决议均已在董事会表决通过,但尚需等待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同样在29日晚间发布类似公告。
招商银行在公告中详述了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缘由和后续安排。招商银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该行作出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决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
同时,招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该行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后不再换届,依照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招商银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公告发布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监事长一职均已处于空缺状态。截至目前,5家银行最后一任监事长分别为黄良波、王敬东、张克秋、王永庆、徐吉明,五人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4年2月、2023年10月、2025年1月辞任。在上述五人辞任后,5家银行未再聘任新的监事长,直至此次公告撤销监事会。
业内专家表示,不再设立监事会,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所作出的重要变革。
2024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同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在撤销还是保留监事会一事上,金融管理部门给予了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权,各家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既可以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也可以选择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受访专家普遍表示,多家银行决定不再保留监事会,是在充分考量自身发展状况后做出的决定。
“现阶段,商业银行监事会的部分职能,和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审计委员会的部分职能是重叠的。职能重叠会抬高银行公司治理成本。”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说,撤销监事会、采取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做法,是能够保持公司治理有效性,并且降低公司治理成本的。
责任编辑:王馨茹
Disclaimer: Investing carries risk. This is not financial advice. The above content should not be regarded as an offer, recommendation, or solicitation on acquiring or disposing of any financial products, any associated discussions, comments, or posts by author or other user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such either. It is solely for general information purpose only, which does not consider your own investment objectives, financial situations or needs. TTM assumes no responsibility or warranty for the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information, investors should do their own research and may seek professional advice before inv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