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长助手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覆盖72个评价对象,其中仅江西银行、吉林银行、东莞农商行3家获评D档。
据悉,2023年以来,交易商协会探索建立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机制,通过对市场覆盖度、业务能力和质量、业务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A、B、C、D分档结果,旨在引导主承销商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推动市场从“规模驱动”向“能力驱动”转型。
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告,评价体系分为两大核心指标:业务规模(45分)和业务质量(55分)。其中,业务规模细分为总量(8分)、结构(20分)和效率(17分);业务质量则涵盖基本履职情况(25分)、发行定价能力(12分)、做市业务情况(10分)及偿付风险处置(8分)。
本次日常评价是交易商协会首次公布综合性评价结果,日常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72家主承销类会员,面向54家银行机构和18家券商机构开展,其中包含26家全国展业银行和28家地方展业银行。
江西银行、吉林银行和东莞农商行三家地方展业银行被评定为D档,这也是交易商协会自2024年修订评价规则后首次增设D档。
而D档承销商的划分标准明确:一是业务能力较弱,主承销金额和发行人家数均低于市场后10%分位数;二是合规性差,曾受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三是存在协会认定的其他负面情形。与2023年相比,2024年新增D档旨在筛选“业务能力弱、展业明显不积极”的机构。
交易商协会强调,这与其过往违规行为直接相关。据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显示,江西银行在江西银行在2021年10月期间,为相关机构违规代持债券提供了便利,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1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显示,吉林银行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在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资金监管账户费”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费用,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相关行为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予以通报批评,并被责令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东莞农商行则是在2024年12月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该行因债券承销管理不到位、向超龄客户代销不适当的保险产品等被罚款合计80万元,时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任财富中心主任均因对债券承销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而被警告。
针对此次评级结果及后续改进计划,北青金融联系采访江西银行、吉林银行和东莞农商行,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正式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修订版规则新增严厉条款:连续两年被评D档的机构,将被取消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这凸显监管层强化市场纪律的决心。交易商协会表示,评价结果将推动主承销商提升执业水平,维护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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