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 惩戒:欺诈GST会入狱!

澳洲财经见闻
Jul 11

Operation Protego 是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主导的一项针对大规模商品及服务 税(GST)欺诈行为的调查,以下为该行动的量刑详情。

*No.1*

*Operation Protego *

Operation Protego 是由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牵头开展的一项针对大规模商品 及服务税(GST)欺诈行为的调查,该欺诈行为主要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推广。

该欺诈行为涉及以下个人行为:

虚构一家虚假企业 提交虚假的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申请,以及 提交虚假的商业活动声明(BAS),以试图获取虚假的GST退税。

在 2022 年 5 月,ATO向公众发布警告,提醒警惕通过社交媒体和其他渠道推广的 欺诈计划。

ATO建议涉案人员主动配合调查。

最严重的金融犯罪嫌疑人将被移交至由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牵头的 严重金融犯 罪任务组(SFCT),其中包括参与“Operation Protego”行动的个人。

SFCT正对涉 嫌通过虚构企业骗取虚假GST退税的个人、协助者及推广者采取坚决行动。

简而言之,若您未经营企业,无需申请ABN,也不应提交BAS。此类行为构成欺诈。

对于那些可能被高额收益承诺所诱惑的人,ATO拥有先进的风险评估模型。

ATO与银 行、执法机构及其他组织合作,共享信息以发现欺诈行为。

ATO还通过社区举报及 其他信息渠道获取情报。

SFCT整合了相关执法及监管机构的知识、资源与经验,致 力于识别并应对最严重、最复杂的金融犯罪行为。

*No.2*

*2025年6月16日 – 被判处2年零3个月监禁*

特瓦纳乌帕尼·努库努库在墨尔本地方法院被判处2年3个月监禁,其中9个月为不得 假释期。此前,他通过虚报$168,000的GST退税并试图进一步骗取$100,000,但该 行为被澳大利亚税务局(ATO)阻止。

努库努库先生声称经营一家混凝土业务,并在6个月内提交了8份虚假商业活动声明 (BAS)。

ATO的初步审计结论认为努库努库先生并未经营合法业务,且其并未持有从事所声 称工作的注册或许可证。

第二次审计发现,他将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包括酒店住宿、服务式公寓、旅行、 零售购物和娱乐。

努库努库先生将在服完9个月的保释期后获释,条件是他需提供$1,000的担保,并 在未来2年内行为良好。 此人现在将有犯罪记录,这可能影响其职业前景、出国旅行能力以及获得贷款和保 险的能力。

欺诈性商品及服务税(GST)申报产生的债务仍记录在案,澳大利亚税 务局(ATO)将继续追讨,包括扣押任何未来退税款项。

*No.3*

*2025年6月12日 – 被判入狱3年*

丹尼尔·科佩兰先生在纽卡斯尔地方法院因违反《刑事法典》(Cth)第134.2(1) 条,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超过$110万的GST退税,被判入狱3年。

科佩兰先生获取了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并声称提供抹灰服务。他随后提交 了23份虚假商业活动声明(BAS),从而非法获得总额为$1,134,163.37的GST退税。

科佩兰先生将上述资金用于赌博、个人生活开支、住宿、汽车经销商处购物及现金 提取。

ATO的审计未能在涉案期间发现任何合法经营的证据,因此科佩兰德无权获得其申 报的任何GST退税。

他以$100保释金获释,需在5年内行为良好,并被命令偿还全部$110万。

该个人现已留下刑事记录,这可能对其职业前景、出国旅行能力以及获得贷款和保 险的能力产生影响。因虚假GST申报产生的债务仍记录在案,ATO将继续追讨,包括 扣押任何未来退税款项。

*No.4*

*2025年6月5日 – 被判处17个月监禁*

达内尔·特·基里女士因违反《刑事法典》(Cth)第134.2(1)条,通过虚假商业活 动声明(BAS)欺诈性获取$202,936,被墨尔本地方法院判处17个月监禁。

2021年,特·基里女士注册了一个用于餐饮和酒吧服务业务的澳大利亚商业号码 (ABN),并在7个月内提交了8份虚假BAS,声称在购买商品上花费了超过$200万, 尽管报告的收入微乎其微或为零。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审计未发现任何合法 业务的证据。

这些资金被用于支付租金、食品杂货、酒吧消费、赌博、ATM取款以及向第三方和 国际汇款服务转账。

她被立即保释,保释金为$1,000,需在2年内行为良好,并被 命令偿还全部$202,936。 此人现在将有犯罪记录,这可能影响她的职业前景、出国旅行能力以及获得贷款和 保险的能力。

欺诈性GST申报产生的债务仍记录在案,ATO将继续追讨,包括扣押任 何未来退税。

*No.5*

*2025年5月20日 – 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

格雷戈里·皮姆因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另因企图通过 欺诈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被判处2年监禁。两项刑期将同时执行。

其在服刑6个月后, 可获准以$500保释金保释。作为保释条件,他必须在3年内行为良好,并接受缓刑 监督官的监督2年。

皮姆先生重新激活了一个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用于道路货运运输业务。

2022年2月至10月期间,他提交了37份虚假商业活动声明(BAS)。

他获得了 $167,690的GST退税,并试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得额外的$302,825 GST退税,但被澳 大利亚税务局(ATO)阻止。

他虚报了总销售额、销售中收取的GS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GST以及ATO应退 还给他的GST抵免额。

ATO发现其申报存在不一致之处,遂展开调查,查明其并未经 营业务且无权获得任何GST退税。 皮姆先生被命令偿还$16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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