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16日,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就立法会会议上邵家辉议员的提问书面答复称,政府一直通过不同政策措施多方面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包括人才培训、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维护、品牌建立和市场开发等。此外,政府于2017年设立政府中药检测中心(检测中心),以建立中药及中药产品的参考标准,并透过技术转移予中药业界,加强业界对中药及相关产品的品质控制。考虑到运用公帑的经济效益和恰当性,政府以上述政策措施和资源促进产业发展,而非直接资助个别企业营运。
政府持续完善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与中医药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植物品种保护、商标、未披露商业资料、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等方面。中医药业界的科研技术成果如符合获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例如具新颖性、创造性和能藉工业应用作生产的中医药制成品,可申请专利保护。此外,业界亦可就其中药产品的名称或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作保护。中药产品包装的外观也可通过外观设计注册获得保护。
原文如下:
立法会十三题:支援中医药行业发展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邵家辉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有中医药业界人士向本人表示,希望政府进一步支持本地中医药行业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向已获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中医药药品的本地生产厂商提供财政援助,以协助其持续创新及进行设备升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标准,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发展配方保密技术及聘用专业法律顾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
(二)会否考虑与本地大学及行业机构合作,为中医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专业培训,以协助企业提升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与应用,包括如何申请国内外专利和商标、保护传统知识和技术免遭不当使用,以及应对国际市场上的知识产权纠纷等;
(三)会否考虑加强本地执法力度,加强打击中医药市场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加快调查和处理侵权案件),以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会否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以协助本地中医药企业更便利地在海外申请和保护知识产权;
(四)会否考虑支援本地药厂加大其GMP中医药产品的宣传力度,并加强推广和宣传本地中医药产品的品牌形象(例如协助药厂参与国际及内地的展览活动),以促进本地中医药产品出口,并使本地中医药行业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五)会否考虑资助本地中成药生产厂商聘用本地院校的中药学科毕业生,以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中医药行业,从而解决行业人才短缺问题,并促进相关技术的传承与创新;
(六)政府现行对传统中药饮片和提纯颗粒的检测方法分别为何;鉴于有业界人士反映政府就中药饮片等中药产品的检测方法未能切合实际情况,有碍中医药行业发展,例如单味中药饮片即使在检测中出现有毒元素超标情况,但与其他中药共同煎煮后,所产生药汤内的物质已跟原材料的单味中药不同,而现时检测方法未有针对有关情况,过去五年政府有否与业界讨论如何改善相关检测方法,以及有否考虑改变现时对中药饮片的检测要求和就超标情况的处理方法,以完善有关监管制度;及
(七)鉴于有业界人士反映供港的中药饮片的批量较少,以致业界难以进行全面检测,政府有否因应有关情况制订便利业界运作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邵家辉议员的提问,经咨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卫生署后,本局现综合回复如下:
政府一直通过不同政策措施多方面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包括人才培训、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维护、品牌建立和市场开发等。此外,政府于二○一七年设立政府中药检测中心(检测中心),以建立中药及中药产品的参考标准,并透过技术转移予中药业界,加强业界对中药及相关产品的品质控制。考虑到运用公帑的经济效益和恰当性,政府以上述政策措施和资源促进产业发展,而非直接资助个别企业营运。
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障
政府持续完善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与中医药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植物品种保护、商标、未披露商业资料、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等方面。中医药业界的科研技术成果如符合获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例如具新颖性、创造性和能藉工业应用作生产的中医药制成品,可申请专利保护。此外,业界亦可就其中药产品的名称或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作保护。中药产品包装的外观也可通过外观设计注册获得保护。
在知识产权培训方面,知识产权署与不同持份者合作,支援和推动本地企业(包括中医药业)妥善保护、管理和商品化其知识产权资产,包括自二○一五年五月推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计划,举办知识产权培训课程及实务工作坊,涵盖包括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及维权等不同课题。署方于二○二○年十月推出“升级版”计划,提供涵盖范围更广、内容更深入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及实务工作坊。署方亦持续与香港律师会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加深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制订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及商品化策略,并欢迎中医药界使用相关咨询服务。
此外,知识产权署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正推进在香港筹建一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争取中心最快在二○二五年底正式投入服务。中心将会聚焦向包括中医药业在内的本地初创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资讯及服务,协助创造、保护、管理和商品化其知识产权,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贸易。
就协助中医药业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方面,调解和仲裁是有效解决争议的途径,《2017年仲裁(修订)条例》(第609章)中与知识产权争议相关的条文已于二○一八年一月生效,厘清所有知识产权争议均可透过仲裁解决,以及相关裁决可以在香港执行。律政司自二○一五年起,每年均在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亚洲知識产权营商論坛中举办与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相关的专题环节,并派员出席知识产权署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包括恒常的知识产权基础课程和针对知识产权调解的专门课程,向本地企业(包括中医药业)介绍使用调解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好处及有关程序。
就知识产权的执法,香港海关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从跨境、市面和网上及科技罪行层面打击各类侵权活动。海关一直与知识产权拥有人(包括中医药业)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监察市场情况,如发现侵权活动,在得到知识产权拥有人的协助下,会迅速对违法店铺采取执法行动。海关亦经常与内地、澳门、香港其他政府部门、海外执法机构及世界海关组织等紧密联系,交换情报,并对涉嫌侵权活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
支援中医药界拓展市场及培养人才
中药商有责任为自身业务发展作规划及投资,并配备相应资历要求的人员及建立销售渠道;同时,政府提供不同政策支援协助中药业界提升质量及开拓香港境外市场。
中医药发展基金(基金)自二○一九年正式启动以来已先后获注资十亿元,旨在提升中医药界的整体水平,以促进香港中医药全方位及高质量发展,资助计划涵盖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市场开拓、研究及调研、宣传推广等方面,并按业界最新发展需要持续推出多项新措施及优化措施。中药人才培养及支援中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包括:
(a)透过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A1-1、A1-2及A1-3计划)为中药从业员提供财政支援以修读合资格培训课程,包括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课程)、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A1-2课程)及一般进修课程(A1-3课程);
(b)在二○二五年五月将在香港举办国际性或区域性的中医药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及盛事列为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2计划)的优先考虑主题,并将相关资助上限提高至500万港元;
(c)透过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系统优化资助计划(A2计划)为本地中成药制造商在技术及硬件设备方面提供资助,以支援其优化系统以达至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水平,并已扩展申请资格至已持有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厂商,以维持其优质生产环境;及
(d)自二○二一年八月开始,港澳已上市注册传统外用中成药已可透过简化审批安排在内地注册及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亦于二○二五年一月将简化审批措施扩展至传统口服中成药(生产须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为此,基金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中成药产业发展支援计划(A5计划),为本地中成药制造商或中成药批发商提供注册申请费用的资助,支援其就合资格中成药产品通过简化注册审批流程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在内地注册,以开拓大湾区及内地市场。
就上述传统外用及口服中成药简化审批安排审批,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亦积极透过多种渠道协助业界掌握相关详情,包括每月定期为中医药业界举办讲座,交流中医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同时回应业界有关申请的查询和提供适切协助。
此外,政府有其他基金支援不同行业的企业的商务发展,例如“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可资助包括个别非上市的香港企业(包括中医药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的项目;另外,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
就加强推广和宣传香港中医药产品的品牌形象,卫生署透过不同国际平台(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草药监管合作网络和西太平洋区草药协调论坛)向各国介绍香港的中成药注册制度,以提升香港注册中成药的国际公信力。卫生署辖下的检测中心亦积极开展中药检测科研、教育和促进国际交流的工作,包括研发一系列国际认可的中药及中药产品的参考标准及检测方法,并通过培训和技术转移课程,鼓励中药业界和检测业界在商业层面应用,借此建立香港中药品牌形象及把香港发展成为中药检测和品质控制的国际中心。
持续优化本港中药检测方法及确保中药安全
卫生署透过检测中心协助中药业界和检测业界提升检测技术。在中药材(包括中药饮片和单味中药颗粒)方面,检测中心透过多学科、多手段,例如性状鉴别、化学检测和去氧核糖核酸(DNA)检测等多项检测方法,并通过发表专论、培训及技术转移等,协助业界应用这些检测方法。
为确保检测中心的研究项目符合业界需要,卫生署亦成立了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咨询委员会,提供平台予持份者就检测中心的长远发展策略、措施及特定计划提供意见。
此外,卫生署过去五年亦多次与中药业界和检测业界见面,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所制定的中药材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进行交流。在二○二四年,为协助检测业界掌握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典》)而修订的中药材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技术要求,检测中心特别举行了一系列技术转移活动,使本港私营化验所能更掌握《中国药典》的检测要求,同时与国家标准接轨。
现时管委会所定的中药材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是依据《中国药典》二○二○年版及香港市场现况而制定。当中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已计及这些物质在煎煮过程中转移至药汤的比率而订定。然而,由于不同中药的处方、煎煮方法、服用方法,以至不同有害物质的理化特点均各有不同,难以在检测方法方面一槪而论。管委会将持续检视现行检测标准及方法,在确保在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以科学化角度建立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
就个别中药商因来货批量少导致检测成本相对高昂的情况,现时管委会并无要求中药商对所有中药饮片就重金属及有毒元素、农药残留及二氧化硫残留自行进行检测。然而,根据《中药材批发商执业指引》,中药商应向有信誉的供应商采购中药材,并要求供应商确保每批购进的中药材品质合格。故此,本地中药材批发商可向其供应商或中药饮片生产商要求提供有关品质证明文件,以减轻相对检测成本。
完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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