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杭州联合银行旗下村镇银行被罚

蓝鲸财经
Oct 10

蓝鲸新闻10月10日讯(记者 金磊)近日,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罚款55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处罚。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总局令2024年第3号),银行允许向个人发放经营性贷款,但也明确规定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还应调查借款人经营情况;用于生产经营的还应对借款人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审慎地进行贷款风险评价。因此,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其最大的前提就是该借款人可以专职或兼职经商办企业,或者可以从事经营性活动。

但国家明令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因此银行向其发放经营贷站不住脚,但是公职人员是可以正常办理个人消费贷等产品。

有从业人士表示,在办理贷款时公职人员有可能隐瞒真实职业,但实际操作中银行要识别真实职业信息也非常容易,通常来说公务员通常属于较为优质的贷款客户,因此很多情况下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行为反映出银行在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据蓝鲸新闻不完全统计,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家银行因此被罚,且集中在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

2024年10月28日,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为不良贷款借新还旧掩盖不良;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员工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85万元。

2024年7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金罚决字〔2024〕8号)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因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原因被行政处罚。

2024年4月,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被罚款8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违规向客户转嫁抵押物财产保险费。

据了解,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设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总部设在浙江省诸暨市。

去年年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同意杭州联合银行分别受让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茂阳农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马轴承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诸暨联合村镇银行的150万股股份、150万股股份、100万股股份。

受让后,杭州联合银行将持有诸暨联合村镇银行10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第一大股东地位进一步巩固。

此外,杭州联合银行去年增持了包括嘉善联合村镇银行、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安徽霍邱联合村镇银行、安徽霍山联合村镇银行、浙江常山联合村镇银行等多家村镇银行。

目前杭州联合银行正推进IPO工作中,7月17日,杭州联合银行披露第十期上市辅导进展报告,辅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持续推进其IPO进程。该行于2023年2月启动备案,本期辅导期为2025年4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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