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打工族”再就业,工伤保险如何跟上?

北京日报客户端
Oct 21, 2025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顾客您好,这边的机器可以自助点单,比柜台排队更快。”8月20日晚上8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某商场麦当劳店内,52岁的陈阿姨耐心地引导顾客使用自助点餐机。

今年2月,陈阿姨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最初两个月,她享受着难得的清闲时光:“白天去菜市场逛逛,买点菜回家做饭。下午没什么事做,就看看电视剧。”日子过得悠闲,但慢慢地陈阿姨觉得“浑身不自在”,总想找点事做。在朋友介绍下,她来到这家麦当劳餐厅,成为一名“退休兼职”员工。

今年7月,为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研究起草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10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介绍,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亿,占15.6%。

前程无忧2022年发布的《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有68%的受访退休人员表现出强烈的再就业意愿。

像陈阿姨这样的退休再就业人员并不少见。一方面,一些年龄在55岁-65岁的退休人员希望继续发挥余热,在就业市场实现个人价值再提升。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为控制用工成本,结合实际需要,招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

据了解,麦当劳于2019年推出“退休兼职”岗位。来自其官方招聘小程序的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多地麦当劳门店在招聘“退休、社会兼职人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范围教授表示,我国确立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意见稿》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劳动就业领域的体现,将有助于促进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的提升。“目前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如部分超龄劳动者工作时间长、劳动报酬低、工伤保障不完善。《意见稿》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应,以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成都市金牛区某麦当劳门店李经理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她负责的门店目前有两位退休兼职员工。“工作内容与全职员工差不多,考虑到她们的身体状况,每天至少在岗4小时。薪资为14元/小时,每月结算一次。由于这些人员均已缴纳社保满15年并开始领取退休金,且该岗位性质为兼职,我们不再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但会额外购买基本工伤保险。”

除连锁企业外,个体工商户也是退休人员再就业重要渠道。记者走访了成都几家个体工商户,发现不少店铺都有退休人员的身影。在某品牌热水器销售门店兼职的张阿姨退休1年,她想趁岁数还不大找点事做。“这个铺子是我一个好朋友在管,我来店里帮忙。”张阿姨说,“老板没有强制要求工时,需要有健康证,每个月给我开2500元工资,平时没什么特殊情况我都会来店里。”

张阿姨这种“给熟人打工”的退休再就业,往往缺乏相应的工伤险、意外险等保障。她感到“门店销售工作没什么风险,买不买保险都无所谓”。

事实上,退休再就业并非没有风险。张阿姨的前同事周阿姨退休两年,在其居住的小区兼职从事保洁工作。“没有固定工作时间,主要是维护楼道卫生,清理垃圾。”周阿姨告诉记者,3个月前,她在楼梯间拖地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诊断为轻微骨折。“我拿着片子和报告去找主管,他说我们这种退休员工没有买工伤保险,象征性赔我200元。”

由于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和保险协议,周阿姨只能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人家给了工作机会,也是我自己不小心,以后只能多注意了。”她无奈地表示。

记者联系到周阿姨当时的主管。对方表示,当时有3名保洁员轮班,“在面试时就说好了,包吃住、每月2000元工资。他们都有退休金了,就不用再买保险了”。

对此,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滔强调,雇用退休人员工作不等同于“不用买保险”。部分退休人员年龄较大,可能患有慢性疾病,如果用人单位/雇主未妥善提供劳动保护、未进行岗前体检、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补充配备足额的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等),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雇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工伤保险责任。

罗滔说,用人单位雇用退休人员时,应严格核查退休人员的身份、年龄及社保状态,及时厘清双方法律关系并签署相应用工协议。

范围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超龄劳动者享有工时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禁忌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针对部分超龄劳动者遭遇工伤后无法获得救济的情况,《意见稿》中提到‘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其意义旨在明确用人单位强制参保义务,是对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积极尝试。”范围说,这表明不再强化“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的相关性,允许超龄劳动者在无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参加工伤保险,“这将为推动多元化用工模式发展、完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益探索”。

范围认为,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强制参保机制设计,既能强化对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又能打消用人单位雇用超龄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超龄劳动者遭遇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用人单位而言,能通过参保工伤保险有效分散风险、降低用工成本。”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信息,《意见稿》意见征集已于8月31日截止。范围提醒超龄劳动者注意以下方面:一是签好协议,超龄劳动者就业时,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尤其要核查用人单位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二是知晓自身权益,了解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对应的法律规定;三是关注工伤保险的参保情况;四是关注用工协议中关于非基本权益的约定,比如终止协议的约定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邹竣麒 刘胤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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