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细胞向控股股东不超9亿定增获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金财经
8 hours ago

    神州细胞(688520.SH)日前发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公告显示,神州细胞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神州细胞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神州细胞于10月15日发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拉萨爱力克”),拉萨爱力克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6.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拉萨爱力克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拉萨爱力克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拉萨爱力克,实际控制人为谢良志。谢良志直接持有公司17,055,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3%;通过拉萨爱力克间接持有公司271,212,7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90%;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0,006,0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谢良志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9.22%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25,000,000股计算,公司发行后总股本将变为470,335,714股。本次发行结束后,拉萨爱力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增加至296,212,76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62.9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谢良志与其一致行动人以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70.8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神州细胞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元、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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