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连续运营优化资源配置 统一交易规则提升市场质效

滚动播报
Dec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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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谈对新版《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几点理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先试先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期,《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印发,这份历经五年实践沉淀的修订文件,延续了过往市场建设的成熟经验,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推出多项机制创新,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筑牢制度基石,标志着我国电力中长期市场进入深化建设、提质增效的新阶段。

一、固本强基:数年深耕,筑牢市场压舱石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是我国出台时间最早、执行周期最长的市场基础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于20162020年印发了两版基本规则,奠定了我国电力中长期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运行的良好基础。

  “十四五”以来,我国以中长期市场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逐步健全,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国家电网经营区市场经营主体规模由19.8万家大幅增长到80万家,激励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注册主体超1.4万家;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交易电量由2.3万亿千瓦时增长到5.4万亿千瓦时,中长期交易占比达9成;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水平稳步提升,市场化电量占比由21%提升到63%,累计达成绿电交易超4300亿千瓦时,创新多年期绿电协议(PPA)、累计成交电量600亿千瓦时。

  经过十年来的发展,我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情网情,基于能源保供转型的现实需要和市场发展阶段,务实推进、大胆创新,初步形成了贴合市场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制度,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一是有效承接发用电计划放开确保发电侧燃煤、新能源电量分批次全面参与市场,用户侧实现“应放尽放”,电力计划逐步转化为市场化的中长期合约或者政府授权合约,实现了从计划向市场的平稳过渡。二是市场精细化与连续性显著提升。在电力中长期市场以集中交易为主的基础上,推广分时段交易和带时标能量块电力商品,将全天24小时切割为独立交易时段,实现电能价值精细化定价,并实现了与现货市场的顺畅衔接三是建立了兼顾服务系统平衡与风险管理的双重功能。引导交易主体基于自身发用电实际需求,通过中长期交易有效管理成本和收益,进而稳定了全网电力生产经营秩序和价格预期;同时,通过短周期灵活交易,为交易主体灵活调节预测偏差并管理平衡提供了必要手段四是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下的交易需求。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流程,优化多年期绿色电力交易机制(PPA),满足消费侧绿电使用需求、服务低碳转型,促进发电侧环境权益兑现、稳定项目收益预期。

二、创新破局聚焦关键激活市场多元价值

  近年来,随着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的政策边界和基础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各方对我国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统一协同、灵活高效、开放包容、规范运营以及与其他交易品种的衔接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此次《基本规则》修订,既立足当下,持续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推动分时段交易及结算等市场机制,又着眼未来,对深化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主动应答,通过从长到短完善连续运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规范各业务环节标准,提升市场质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基础规则制度协同运行《基本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中长期市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的功能定位,强调发挥好平衡电力电量长期供需、稳定电力市场运行的基础作用。通过优化电网安全约束信息,增加交易申报、出清约束等要求,体现中长期交易从远及近服务系统运行平衡的功能在设计上注重系统性与协调性,有效承接了放开发用电计划、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侧分时电价等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了与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统筹衔接。优化调整章节排布,避免内容重复和功能重叠,将绿电交易专章融入各相关章节,支撑新能源广泛参与绿电交易,促进绿电交易与常规电能量交易融合,显著提升了规则的可读性和实操性。

  二是归纳典型经验,发挥基本规则统一标准作用。《基本规则》充分总结近年来省间及各省中长期市场运营典型经验,提炼形成标准机制,强调了交易组织向“更长、更短”双向延伸。一方面,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探索数年期绿电交易常态开市,稳定市场供需及价格;另一方面,要求月内交易按日连续开市,探索数年、年度、月度交易连续开市,提出省间月内交易可不受通道送电方向、送电类型限制,大幅提升交易灵活性,服务电力保供及新能源消纳。此外,进一步优化分时价格机制,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强化真实价格信号作用,并要求逐步推动月内短期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衔接贴近,促进两个市场交易价格逐步收敛。

  三是规范市场运营,保障电力交易组织有序高效。结合近年来电力市场监管实际,《基本规则》对主体注册、交易组织、平台建设、风险防控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在主体注册方面,要求电力用户全部电量参与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允许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月选择入市;在交易组织方面,统一交易时序,主要包括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交易,要求交易分时电量、电价通过约定或竞争形成;创新交易日历制度,优化交易公告内容及发布流程,方便主体自由选择;在平台建设方面,提出统一平台机构、技术标准、核心功能、交互规范,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在风险防控方面,细化了电力市场风险类型,明确了电力市场风险防控及处置方式,为市场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四是适应未来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随着新型储能、电动汽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系统双向互动的特征愈发明显,需求侧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基本规则》从资源分类、主体权责、交易及结算方式等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进行了系统性设计,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缓解电网局部阻塞及新能源消纳压力;同时,《基本规则》要求绿电交易应确保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一对应,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为市场主体提供唯一可信的绿电消费凭证,提升绿电交易的公信力和吸引力。

三、协同落地:多措并举,服务高质量发展

  立足发展新阶段,统筹保供应、促转型、稳价格等多重目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基本规则》要求,持续深化中长期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运营,奋力谱写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新篇章。

  一是落实《基本规则》最新要求,开展省间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完善跨区跨省年度中长期交易机制,稳定省间长期供需;持续优化月度、月内短期交易机制,推动实现基于电网安全约束的省间全通道集中优化和连续滚动交易,提升省间交易灵活性;常态化开展跨电网经营区交易,促进全国范围电力资源高水平自由流通。

  二是推动交易各环节流程规范统一,为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奠定基础。加强省间、省内市场协同运作,推动在交易时序、交易标的、市场限价等环节的衔接与接口标准统一。开展省内市场典型设计研究,健全市场注册、交易组织、结算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业务流程标准,确保市场规范运营。完善技术平台架构与数据交互规范,强化系统互联与信息贯通,筑牢市场技术“底座”。

  三是强化电力市场运营监测,提升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以数字化监管为引领,持续推进电力市场运营监测分析,研究提出电力市场风险预案,明确市场风险防控基本要求,完善风险分类及处置流程,细化相关规则条款。按照电力市场基础规则制度一致性相关工作要求,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明确《基本规则》刚性约束内容,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品种、新机制,确保创新有度、便于融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 李竹)

责任编辑:闫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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