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春水绿,A股征途远:徽商银行能否跨越十五年的“资本围城”?

财中社
Feb 24

  恒生指数公司2025年四季度检讨结果显示,徽商银行(03698)被纳入恒生综合指数,相关调整将于3月9日生效。这一变动,意味着该行有望满足市值及流动性门槛,进一步跻身港股通标的范围。

  就在此前2月6日,徽商银行董事会已决议适用港交所公众持股量“替代门槛”——即公众持股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0%。截至2月5日,该行H股公众持股市值达76.8亿港元、持股占比16.1%,两项指标均显著超出监管底线要求。

  港股市场接连迎来积极进展,却仍难掩盖该行A股上市进程长期停滞的现实。自2011年首次提出A股上市计划算起,徽商银行已在A股IPO赛道上徘徊长达十五年。

  港股合规优化落地

  此轮在港股市场的一系列调整,本质上是徽商银行针对长期存在的股权结构问题,开展的一次针对性合规优化。选用公众持股量替代门槛,并非偶然之举,而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序化解。

  截至2026年2月5日,徽商银行H股公众持股市值约76.8亿港元,公众持股比例16.1%,对照港交所“市值≥10亿港元且比例≥10%”的替代标准,两项核心指标分别远超要求约6.6倍和0.6倍,为公司搭建起稳定的合规基础。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早年因大股东增持导致公众持股量长期低于25%、贴近合规边缘的风险,也向市场传递出股权结构逐步趋于稳定的信号。

  市场表现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行的经营稳定性。即便经历港股二级市场多轮波动,徽商银行仍是港股上市城商行中少数股价仍保持在发行价之上的标的。该行2013年港股发行价为3.53港元,截至2026年2月中旬,股价在3.9港元附近小幅波动,维持在发行价上方,估值防御性表现优于部分同业。

  2月13日恒生指数系列季检结果落地,徽商银行被纳入恒生综合指数,无疑为其港股布局再添助力。待3月9日相关调整生效后,该行有望凭借市值与流动性达标,正式纳入港股通投资标的,获得内地资金的配置空间。

  十五年A股IPO征途

  港股市场的稳步向好,暂时仍难以化解徽商银行在A股上市进程中累积多年的阻碍。从最初谋划“A+H”两地上市,到后续陷入股权争议与治理问题交织的困境,徽商银行的A股之路,堪称一场漫长的拉锯。

  该行A股上市布局始于2011年,彼时计划登陆上交所主板。受限于当时A股IPO排队周期较长的市场环境,徽商银行调整路径,于2013年转道港股并成功挂牌,其首次A股上市冲刺则以终止审查告终。

  2015年,作为较早明确提出“A+H”上市目标的城商行,徽商银行重启A股IPO申报,拟发行不超过12.28亿股A股。但在此关键节点,第一大股东相关方与银行管理层的分歧公开化,时任董事因对申报材料存在不同意见拒绝签字,直接导致IPO进程中断,双方也由此进入长期的意见分歧与博弈阶段。

  2019年,徽商银行再次启动A股上市辅导备案,由中信证券国元证券联合担任辅导机构,试图重启上市流程。但历史遗留问题与新的矛盾相互交织,辅导工作陷入长达六年以上的停滞,其中核心阻碍便是一笔涉及121.5亿元的股权转让诉讼,成为其A股IPO推进的关键制约。

  据悉,中静系曾计划将所持徽商银行10.6%股权全部转让给杉杉控股,后因交易款项支付、股权交割等核心环节存在分歧,双方陷入长期法律纠纷。该案件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202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中静系再审申请,司法程序正式终结。但截至2026年初,判决仍处于执行阶段,涉事股权归属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A股IPO相关管理办法,发行人需满足“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硬性要求,股权权属的不确定性,正是徽商银行A股上市难以突破的核心问题。

  除股权纠纷外,股东与银行在分红事项上的分歧也多次显现。2026年2月,中静系提出的中期分红提案被股东大会高票否决,这并非双方首次在分红事项上产生分歧。背后核心是,中静系方面存在现金流相关需求,与徽商银行留存利润补充核心资本的经营需要存在明显分歧。

  内部治理与合规仍待整改

  如果说股权纠纷是A股上市的外部制约,那么辅导报告中披露的公司治理、职工持股等问题,则是该行需要直面的内部合规短板。

  根据中信证券国元证券联合发布的A股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十五期),徽商银行当前仍存在多项不符合上市规范的问题:

  一是公司治理有待规范。该行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任期届满,截至报告出具日仍未完成换届;现有董事会成员14人,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15至19人要求,且部分董事任期已超三年,不符合任职规范,辅导机构已督促其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

  二是主要股东股权纠纷尚未完全落地。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的121.5亿元股权转让纠纷,虽已走完司法程序,但判决仍在执行阶段,股权归属尚未最终确定,可能引发主要股东变动,不符合A股IPO“股权清晰、无重大权属纠纷”的要求。

  三是职工持股存在合规问题。该行存在单一职工持股超过50万股的情形,不符合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监管规定。对此,银行计划通过与股东协商、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单一职工持股量降至50万股以下,完成整改。

(文章来源:财中社)

Disclaimer: Investing carries risk. This is not financial advice. The above content should not be regarded as an offer, recommendation, or solicitation on acquiring or disposing of any financial products, any associated discussions, comments, or posts by author or other user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such either. It is solely for general information purpose only, which does not consider your own investment objectives, financial situations or needs. TTM assumes no responsibility or warranty for the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information, investors should do their own research and may seek professional advice before investing.

Most Discussed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