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强制谷歌(GOOGL.US)开放搜索数据 AI与搜索竞争格局或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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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6日,欧盟委员会向谷歌母公司Alphabet发出了一份初步调查结果,列明了为遵守《数字市场法》(DMA)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要求谷歌向竞争对手和AI聊天机器人开放其积累数十年的核心搜索数据。此举旨在限制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

拟议措施涵盖六大领域:数据受益方资格(明确纳入具备搜索功能的AI聊天机器人)、谷歌必须共享的数据范围、共享方式与频率、个人数据匿名化措施、FRAND定价参数、以及受益方获取数据的流程规范。

欧盟科技主管Henna Virkkunen对此表示:“数据是在线搜索和开发包括AI在内的新服务的关键输入。对这些数据的访问不应以可能损害竞争的方式受到限制。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小改变能迅速产生大影响。我们不会容忍任何可能关闭市场或限制选择的做法。”她进一步强调,这些规范程序旨在确保第三方在线搜索引擎和AI提供商享有与谷歌自有服务同等的搜索数据和安卓系统访问权限。

欧盟此次明确将“带搜索功能的AI聊天机器人”纳入受益方,等于从法律上认定:直接回答查询的对话式AI系统,与传统搜索引擎处于同一竞争空间,享有同等数据访问权。这一认定意味着,一旦措施最终通过,OpenAI的ChatGPT、Anthropic的Claude等AI搜索产品将获得谷歌搜索数十年来积累的用户行为数据——这正是它们与谷歌竞争中最大的短板。

DMA进入强制实施深水区?

这次规范程序的启动并非突如其来,而是DMA进入“强制实施”深水区的必然结果。早在2023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便正式认定谷歌搜索、Android、YouTube、Google Play、Chrome、谷歌地图、谷歌购物及其在线广告服务为核心平台服务;自2024年3月7日起,谷歌须全面履行DMA(直接市场准入)义务。

然而,谷歌的合规进展一直未能令监管机构满意。2026年1月2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两项规范程序,旨在明确谷歌履行DMA义务的具体技术标准。此次发布初步调查结果是于2026 年 1 月 27 日启动的一系列规范程序的一部分 。

规范程序是DMA框架下相对较新的执法机制,其设计逻辑是,在认定违规之前先“定义合规”,将监管要求从原则性指引转化为可量化的操作细则。根据DMA第6条第11款,谷歌须以FRAND条件向第三方在线搜索引擎开放其持有的匿名化排名、查询、点击及浏览数据。

此次发布初步调查结果恰在程序启动后约三个月,这正是欧盟委员会计划向谷歌通报初步调查结果的时间节点。欧盟委员会将在7月27日前做出最终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这意味着谷歌将剩下三个月时间窗口进行最后的游说和博弈。

若打破数据壁垒:AI搜索遇“天降甘霖”

这项措施一旦落地,将对全球搜索和AI产业产生深远影响,或将重塑全球搜索与AI竞争格局。必应、DuckDuckGo等竞争对手获得谷歌数据后,将有能力大幅优化搜索结果质量,填补长期存在的质量差距。

搜索市场长期存在的结构性壁垒,根源在于数据不对称。谷歌搜索积累了数十年的用户行为数据——人们输入什么查询、点击哪些结果、跳过哪些、找不到答案时如何改写搜索词。这些反馈闭环是搜索质量的核心燃料,而微软必应、DuckDuckGo等竞争对手长期主张,这种数据不对称是无法逾越的竞争壁垒。

此次措施的潜在影响在于,它或将从根本上切断了数据驱动的“马太效应”,在传统搜索市场中,用户越多、数据越丰富、搜索质量越高,从而吸引更多用户,形成正向循环,使后发者永远无法追赶。强制数据共享则有可能打破这一循环。

对AI创业公司而言,这意味着它们不必从零积累用户反馈,可以直接站在谷歌这个“巨人”的肩膀上调优模型。有分析指出,对于具备搜索功能的AI聊天机器人而言,搜索引擎结果页的点击行为模式是训练其检索增强生成(RAG)质量最宝贵的信号,谁获得了这些信号,谁就能在回答相关性和上下文理解上实现质的飞跃。

谷歌的强硬反击:一场博弈刚刚开始

面对欧盟的重拳,谷歌迅速做出回应。谷歌高级竞争法律顾问Clare Kelly在声明中表示,谷歌将“坚决反对这种过度干预”,称其“远超DMA的原始授权范围,并危及人们的隐私和安全”。

Kelly同时指出:“安卓本来就是开放设计的,我们已经在DMA框架下向竞争对手授权搜索数据。然而,我们担心,进一步的规则——往往是由竞争对手的不满而非消费者利益驱动的——将损害用户隐私、安全和创新。”

如果谷歌最终拒绝遵守最终措施,欧盟委员会有权做出正式的不合规认定,并处以高达Alphabet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考虑到Alphabet近年的营收规模,这一罚金上限将是天文数字。双方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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