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Queen
路透纽约7月14日 - 《纽约时报》记者已收到传票,要求他们于周三在曼哈顿联邦大陪审团前作证 (link),此前他们曾报导了有关唐纳德·特朗普总统乘坐卡塔尔捐赠的新“空军一号” (link) 飞行所引发的安全担忧。
以下是法律关于在刑事案件中强制记者作证的规定,以及《纽约时报》可能如何抗辩这些传票。
为何要求记者出庭作证?
据《纽约时报》报导,曼哈顿联邦检察官杰伊·克莱顿于周五签发了传票,要求记者于周三就“涉嫌违反联邦刑法”一事出庭作证。
《纽约时报》执行主编乔·卡恩在周六的一封内部邮件中表示(路透已查阅该邮件),五名记者收到传票是因为“他们报导了卡塔尔捐赠的专机存在安全缺陷,这迫使总统在最近的国际出访中改用一架较旧的政府专机”。
《纽约时报》首席法律顾问称这些传票是企图恐吓记者的肆无忌惮之举,并誓言将予以抗争。美国司法部既未证实也未否认这些传票,但周五向路透表示,其调查目标是机密信息的泄露者,而非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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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规定?
记者在面对联邦传票时仅享有有限的法律保护。
最高法院曾裁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虽保障新闻自由,但记者无权拒绝传票,除非传票系恶意签发或旨在骚扰记者。
此后,联邦法院认可了一项“有限特权”,即权衡相关信息是否必不可少、能否从其他渠道获得,以及其他因素是否比新闻自由更重要。这种保护在民事案件中最为有力,而在刑事大陪审团调查中则最为薄弱。
包括纽约州在内的许多州都制定了保护记者消息来源的“保护法”。联邦层面不存在相应的法律,且各州的“保护法”不适用于联邦传票。
这是否不寻常?
传唤记者需要高层批准,并受司法部政策的限制。
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政府,在调查泄密事件时都曾试图迫使记者透露消息来源,但新闻团体表示,特朗普领导的共和党政府过度滥用传票和搜查令,包括针对《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的行动。他们还指责特朗普利用政府权力和私人诉讼来欺凌和骚扰新闻媒体。
特朗普政府表示,其目的是对泄密者提起刑事指控,而非针对记者。
《纽约时报》可能提出哪些抗辩理由?
《纽约时报》表示将对传票提出抗辩。该报可请求法官以传票范围过广、出于恶意或违反《第一修正案》保护为由,予以撤销。
该报还可辩称,司法部违反了内部政策——该政策要求检察官权衡信息是否必不可少、能否从其他渠道获得,并应首先与媒体机构进行协商。这些政策虽无法在法庭上强制执行,但法官在审议传票合法性时可将其纳入考量。
此前,在《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的记者通过密封的法庭文件对大陪审团传票提出异议后,司法部曾撤回了针对这两家媒体记者的传票。
据《纽约时报》援引匿名消息人士报导,政府曾要求《华盛顿邮报》提供有关其对美国在委内瑞拉军事行动报导的信息,并要求《华尔街日报》提供一篇关于向特朗普发出与伊朗开战警告的文章的相关信息。
今年1月,新闻自由组织批评联邦调查局(FBI)在调查泄密事件时,采取了搜查《华盛顿邮报》记者住所这一罕见举措。
如果记者拒绝作证会怎样?
如果检方提供豁免权,记者将丧失《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的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并可能因拒绝作证而被裁定藐视法庭,面临监禁或罚款,直至其配合调查。《纽约时报》可就藐视法庭裁决另行提出异议。